大連:執(zhí)行欠薪入罪法律 重拳出擊助農民工討薪
2014-11-19 09:48來源:大連日報

????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定罪量刑標準進行了明確,這無疑對惡意欠薪行為形成進一步威懾。近兩年來,我市公安、人社等多個部門聯(lián)合行動,有效偵破了許多欠薪案件,切實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臨近年終,農民工討薪的話題,再次掀起層層漣漪。記者走進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jiān)察支隊,專門針對欠薪入罪新規(guī)實施以來農民工討薪那些事,進行了深入采訪。希望通過典型案例、政策解讀等,來看看執(zhí)法部門打擊無故欠薪行為的拳頭到底有多硬;也以此給廣大勞動者提個醒兒:與黑心老板過招,一定要倚好法律法規(guī)這座大靠山;更在此給廣大用人單位敲警鐘,在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面前,法律法規(guī)跟你較真章!
????重拳出擊:
????今年已查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
????案件82件
????今年以來,我市人社、公安兩局共同查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82件,涉案工資額1.183億元。全市人社部門共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2件,現(xiàn)已全部破獲,共抓捕犯罪嫌疑人7人,已全部刑事拘留,其中1人最終獲刑2年。
????天羅地網(wǎng):
????讓欠薪“老賴”藏不住、逃不掉
????【藏】
????如果把執(zhí)法部門和欠薪者之間的關系作個比喻的話,貓鼠過招可以說再貼切不過了。在這場斗爭和博弈當中,狡猾的老鼠故弄玄虛、頻耍伎倆,讓人感覺很是高深莫測。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疏而不漏的法網(wǎng)和精明強干的執(zhí)法人員面前,老鼠最終還是難逃其咎。
????典型案例
????2013年12月23日,鄭某等35名農民工到市勞動保障監(jiān)察支隊投訴大連某保溫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其14.5萬元工資。原來,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該公司承攬了甘井子區(qū)億達春田小區(qū)部分別墅樓的外墻保溫工程。該公司將其中的部分工程轉包給了自然人王某。包工頭王某在工程結束得到部分工程款后卻再未露面,既沒完成工程結算,也不支付工人工資。2014年1月17日,市人社局分別對公司和王某下達了限期整改指令書,并在施工現(xiàn)場張貼公示,但王某逾期拒不整改。
????2014年7月30日下午,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案件查處大隊4名公安干警歷經周折,終將卷款隱匿,惡意拖欠工人工資長達半年之久的包工頭王某從黑龍江省肇州縣抓捕歸案。這是我市首例實施異地抓捕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案件,也是欠薪入罪后我市公安和人社兩部門聯(lián)手嚴厲打擊欠薪隱匿惡意行為的最典型案例。
????相關司法解釋
????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和第三條解釋,及遼高法〔2013〕59號《關于辦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數(shù)額標準的通知》第三條,王某的行為已符合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標準,市人社局勞動保障監(jiān)察支隊據(jù)此將本案移送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
????典型案例
????2014年2月27日,鄭某等16名農民工到旅順口區(qū)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投訴,反映包工頭都某在得到工程款的情況下,拖欠2013年3月至5月在水師營街道火石嶺村蓋大棚時的工資10萬元。經監(jiān)察大隊調查核實,包工頭都某已從甲方領取承包款46.1萬元現(xiàn)金和一臺價值17萬元的帕薩特轎車。后經監(jiān)察大隊協(xié)調,都某于3月19日、5月14日兩次寫下承諾書,承諾支付欠薪,但均未履約。后查明,都某已將工程款挪用,并購買了一套170余平方米的商品住宅。鑒于都某在得到工程款的情況下,沒有依照有關政策法規(guī)優(yōu)先支付農民工工資,而故意挪作他用;屢次爽約并隱匿,其行為已構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旅順口區(qū)人社局于8月5日,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目前都某已被刑拘。
????相關司法解釋
????據(jù)市人社局勞動保障監(jiān)察支隊孫永剛支隊長介紹,欠薪入罪以后,包工頭挪用工程款是一種最常見的欠薪類型。對其的懲處手段,他給出了這樣的司法解釋: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3號)第七條: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單位或者個人,違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shù)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的規(guī)定,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追究刑事責任。
????【逃】
????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xiàn),執(zhí)法部門在處理欠薪案件時,不僅會和攜款隱匿、挪用工程款的小包工頭斗法,甚至還要和金蟬脫殼的外籍老板一較高低。
????典型案例
????2014年6月12日,和承制鞋400余名工人到市勞動監(jiān)察支隊投訴和承制鞋,稱其拖欠工資3068583元,欠繳社會保險費515323.38元。經調查,工人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市勞動監(jiān)察支隊依法在6月17日向和承制鞋下達整改指令書,令其限期整改。7月7日,市勞動監(jiān)察支隊依法向和承制鞋下達行政處理決定,并向沙河口區(qū)人民法院申請對和承制鞋的財產實行訴前財產保全。7月8日,沙區(qū)法院下達裁定書,并于當日對和承制鞋的財產進行查封。經多方協(xié)調,和承制鞋的財產由長川制靴(大連)有限公司出資340萬元購買,資金全額打入銀行三方監(jiān)管賬戶。8月18日上午,由市信訪局牽頭,協(xié)調公安局、人社局、法院、紅旗街道、企業(yè)各方,到和承制鞋現(xiàn)場辦理財產解封和交接。9月4日,市人社局勞動保障監(jiān)察支隊監(jiān)督和承制鞋補發(fā)所欠員工工資,補繳員工社會保險費。至此,這場集體討薪的案件總算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外籍老板雖然金蟬脫殼,但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舊得以聲張和維護。
????火眼金睛:利用“討薪”謀利也要被追責

????今年,農民工投訴企業(yè)拖欠工資已呈常態(tài)化趨勢,前10個月全市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受理欠薪案件1620件,同比增加6%,建筑行業(yè)拖欠農民工工資仍占90%以上。此外,制鞋、服裝、水產品加工等行業(yè)也成為欠薪高發(fā)行業(yè)。值得一提的是,勞動監(jiān)察部門在對日常處理案件的分析統(tǒng)計中發(fā)現(xiàn):近年來,一種“討薪人就是欠薪人”的怪現(xiàn)象開始增多。
????典型案例
????2013年12月17日,某包工頭組織30多名農民工在勞動保障監(jiān)察支隊討薪滯留超過24小時,要求大連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拖欠其工資160萬余元。經治安支隊兩位民警調查,某建筑公司已按進度給包工頭撥付了工程款,但包工頭得到工程款后沒有履行優(yōu)先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義務,其行為已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
????經過監(jiān)察人員和公安干警的抽絲剝繭終于弄清事實真相,包工頭也認識到自身行為已涉嫌犯罪,拖欠農民工的工資應該由他發(fā)放,最終自籌資金于1月16日向農民工發(fā)放了工資。公安機關鑒于該包工頭身體健康情況不佳等方面原因,對其給予了嚴厲的訓誡,告知其被拖欠的工程款應由其他渠道解決。
????相關提醒
????市人社局勞動保障監(jiān)察支隊有關負責人希望以此案例提醒社會各界,相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是用來保護最廣大、最基層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任何個人或者單位投機取巧,將無辜勞動者作為為自己謀利的工具,都要依法受到懲處。如果欠薪者本身竟是組織討薪者,最終也要將欠給勞動者的薪資如數(shù)奉還,情節(jié)嚴重者,還要以違反治安罪拘留甚至判刑。
????圖片由市人社局勞動保障監(jiān)察支隊提供
????于艷新
????包工頭攜款逃之夭夭,辛苦了一年掙來的血汗錢不知找誰要,拿不到工錢又沒臉回家……放眼全國,每到年終歲尾,有關黑心老板惡意欠薪的新聞層出不窮。
????我出工,你出錢,這本是天經地義的事,為什么變成了一大難?究其癥結,人們可能會列舉出很多原因,諸如農民工的用工體系不規(guī)范、不健全;農民工的文化水平低,維權意識差;下行壓力嚴重的經濟環(huán)境也是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一大誘因。然而,筆者認為,最為關鍵的是打擊惡意欠薪行為的力度不夠大,從而助長了黑心老板的囂張氣焰。
????民間有這么一句俗語,要想讓誰記住教訓,就一定要打疼他。對待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克扣勞動者合法所得的不法用工者,同樣要伸硬拳,出狠招。最高人民法院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定罪量刑標準進行了明確,這無疑是對惡意欠薪行為的一記頗有威懾力的拳頭。
????如果說,“欠薪入罪”法條的確立,鄭重而嚴肅地告訴所有用工單位及個人,打擊惡意欠薪行為已經從單純地依靠行政手段,上升到可運用法律手段進行制裁。那么,在市人社局和公安局兩部門聯(lián)手打擊下,果斷處理的那些真實而鮮活的案例,則更加擲地有聲地證明著:農民工的辛苦錢根本欠不得,否則,就要戴上手銬進牢獄!
????時代在前進,法律在健全。打擊惡意拖欠工資這個拳頭不但要有后勁,還要更加完善。首先,要加大普法宣傳,讓社會各界都明曉其中的利害關系。其次,要維護法律的權威性,要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
????《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shù)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責任編輯:孫艷君
- 青島社會
- 文娛八卦
- 檔案青島
- 2014-12-29
- 2014-12-26
- 2014-12-24
- 2014-12-24
- 2014-12-24
- 2014-12-24
- 2014-12-30
- 2014-12-30
- 2014-12-30
- 2014-12-30
- 2014-12-30
- 2014-12-30
- 2014-12-30
- 2014-12-29
- 2014-12-29
- 2014-12-26
- 2014-12-25
- 2014-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