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
2014-03-20 16:31來源:
??? 根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商務部2013年第39號公告及所附《2014年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數(shù)量、申請條件和分配原則》(以下簡稱《分配原則》)要求,請按時提報2014年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
一、配額交還。持有2013年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的企業(yè),當年未就全部配額使用完畢或配額全部使用完畢的企業(yè)均應將持有的關稅配額證及報關單復印件于2013年12月31日前交還進行核銷。12月31日前已從始發(fā)港出運,需要2014年到貨的進口關稅配額農產品,企業(yè)需持配額證及有關證明單證于2013年12月31日前到我委申請延期(延期至2014年2月28日)。
除以上原因,未在年底交還核銷的企業(y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在分配下一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時會按比例相應扣減。
二、2014年配額申請。符合《分配原則》中所列申請條件的企業(yè)均可以提出2014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已持有進口關稅配額的企業(yè)可根據實際通過所在地發(fā)改部門將材料送至我委,也可直接送我委,同時抄報所在地發(fā)改部門;新申請用戶須經當?shù)匕l(fā)改部門實地核查確認符合申報條件后轉報我委。請將有關材料及表格一式五份于2014年10月30日前報我委。
聯(lián)系人:市發(fā)展改革委對外經濟貿易處劉旎,聯(lián)系電話:85911448 ,;郵箱:wjc@cnqd.net,傳真:85911455。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數(shù)量、申請條件和分配原則
2、2014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表
3、申請新開戶企業(yè)申報材料主要內容
責任編輯:劉錕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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